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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条款汇总!(附法律条文)

作者:穆松公考   时间:2019-01-22 15:13:13  来源:未知   浏览:238次


     《侵权责任法》
是一部法律人经常要用到的民事法律,其中很多条款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由于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很多侵权行为在举证责任上不能简简单单的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了,有些行为的举证责任需要倒置,因为他们的责任承担方式比较特殊,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你走在街上被人打了,需要向打人者索赔,那么你得举证证明是这个人打的、打的伤害程度怎么样等等,但是如果你走在街上被一盆人家放在阳台上掉下来的花砸到头了,那么不需要你举证,直接推定这户养花的主人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养花主人能证明自己没错,这里养花主人承担的就是一个过错推定责任。对于这些特殊的侵权行为,穆松教育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在这里为大家进行了汇总。

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到底什么意思,

无过错责任就是不管你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就是行为发生后,就推定你有过错,只有你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不用承担责任

举个简单的例子,被动物园里养的老虎咬伤了和被人家家里养的狗咬伤了,对方承担的责任方式一样吗?被人家房屋阳台上的花掉下来砸伤了和被人家房屋倒塌砸伤了,对方承担的方式一样吗?都不一样

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记住,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4、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六十五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七条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第六十八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六十九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十条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二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第七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第七十四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五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六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七条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
6、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的适用范围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记住,建筑物等倒塌是适用无过错责任)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第八十八条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第九十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第九十一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七十五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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